近日,宁安市人民法院东京城法庭审理了原告朱某与被告孙某离婚纠纷一案。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法院依法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民事调解书。被告孙某在收到调解书后提出疑问:“在法院诉讼离婚为什么没有离婚证?我们还需要去民政局领离婚证吗?”
其实,类似的疑惑在离婚案件审理中,经常会有当事人问到。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一般有以下两种途径。一是双方自行协商无争议后至民政局办理离婚,民政局颁发离婚证;二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
有的当事人在法院诉讼离婚,拿到法院生效文书后,会产生是否需要拿法律文书到民政局换取离婚证的疑问。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下面列举几个离婚案件中的常见问题
01
问: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出具生效的民事调解书或者判决书的法律效力与民政局颁发的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否一致?
答:两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02
问:当事人若将生效法律文书不慎遗失该如何重新获取?
答:可向法院申请重新获取。当事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人民法院档案室查询并打印。
03
问:是否需要拿法院出具生效的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至民政局换取离婚证?
答:不需要。法院出具的生效的民事调解书与判决书与离婚证从属两个机关,其二者法律效力同等,无需相互替换。
04
问:在法院起诉离婚并出具相关文书后,后续有用到判决书或调解书的情形时,是否需要一并携带法院的生效证明?
答:需要。例如在法院办理离婚后要再婚时,不仅要携带生效法律文书,还需要携带生效证明。
【注】生效证明可以在离婚判决生效后,向审理案件的法官申请开具。
法官提示
在取得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后,一定要注意文书是否生效,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就发生法律效力;民事判决书自送达双方当事人后15日内,如果双方都没有上诉,该民事判决书才发生法律效力,意味着解除婚姻关系。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有任何一方上诉,那么民事判决书就没有生效,就需要等待二审审理结果。
离婚案件的民事判决书,在没有发生效力前意味着婚姻关系仍未解除,案件当事人不得另行办理结婚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