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来过法院,首先映入眼帘不是穿法服的法官,而是身着一袭警装的司法警察,“您好,请出示身份证件”“您好,请接受安全检查”…… 那司法警察究竟是干什么的?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不像公安警察那样在社会上实施主动管理,其警务活动围绕审判活动展开。司法警察的警务活动具有鲜明的内部性、特定性、辅助性。下面向大家介绍一下司法警察的职责:
1、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预防、制止处置妨害审判执行秩序的行为;
2、对进入审判区域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查验进入审判区域人员的身份证件,对其人身及携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3、在刑事审判中,押解、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传带证人、鉴定人和传递证据;
4、在民事、行政审判中,押解、看管被羁押或者正在服刑的当事人;
5、在强制执行中,配合实施被执行人身份、财产、处所的调查、搜查、查封、冻结、扣押、划拨强制迁出等执行措施;
6、执行死刑;
7、在维护法庭秩序中,执行扣押物品、责令退出法庭、强行带出法庭、拘传、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8、协助人民法院机关安全和涉诉信访应急处置工作;
9、保护正在履行审判执行职务的司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在法院的各个角落都能看到身着警服熟悉且让人感到安全的身影……
我们是谁?
我们是维持司法秩序,保护司法安全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