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与村集体之间因生产、借贷、劳务等问题产生的纠纷,在村镇层面屡见不鲜,且往往具有多发性、易发性的特点。近日,一位年逾七旬、面带忧虑的老人孙某走进了东京城法庭,寻求法律的帮助。法庭的法官邓秀玲第一时间接待了孙某,并耐心倾听了他的诉求。
孙某是镜泊镇北石村的前任村组长,曾在任职期间为改善村内交通状况,组织维修了村口路段。由于当时村委会资金紧张,孙某出于公心和责任感,自掏腰包为施工工人支付了劳务费。然而,出于对村组长职位的考虑和情面问题,孙某并未及时向村委会追偿这笔费用。多年后,孙某由于患病导致身体状态每况愈下,他无奈之下来到法庭,希望向村委会主张自己的权利。
邓秀玲法官在详细了解案情后,认为该案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她迅速联系了驻镜泊镇的调解员,并借助“龙法和”云法庭小程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在线调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首先与村委会的村支书取得了联系,并深入了解了此笔欠款的形成原因、证据以及村委会的相关账目记录。然而,由于时间跨度长、村委会多次换届等原因,账目凭证繁多且杂乱,给核对工作带来了不小的困难。调解员及时向邓秀玲法官反映了这一情况,邓秀玲认为村委会的账目凭证是证明孙某垫付劳务费的关键证据,因此决定亲自前往村委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账目核对。
经过细致的查找和核对,村支书最终认可了此笔款项及事实经过。由于村委会资金不足,他们希望以分期履行的方式给付孙某垫付款。在邓秀玲法官的耐心释法说理下,孙某也表示理解村委会的困难,并同意了分期履行的方案。村委会也承诺将及时履行,不再拖欠。至此,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村民与村集体之间的纠纷,往往属于内部矛盾。这类矛盾大多源于村集体经营状况不佳,导致拖欠村民相关款项。将这类纠纷及时、高效地化解在当地,不仅有助于维护法律效果,还能兼顾社会效果,促进村民与村集体之间的和谐关系,为构建诚信社会、法治社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