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宁安市人民法院以法律温情守护最美“夕阳红”

  发布时间:2024-10-14 16:03:01




    近日,宁安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赡养费纠纷,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了花甲老人与子女间的纠纷,让老人的晚年生活得到保障。

    案件回顾

    据悉,老姜年逾84岁,与配偶(已故)共育有四个子女,其中,两个女儿两个儿子。各子女间达成一致协议轮流照看其生活起居,但因产生家庭矛盾,4位子女都拒绝赡养老姜,也不支付赡养费。2017年开始,老姜因颈动脉硬化、脑供血不足等病因多次进行手术治疗,积蓄开始不足以维持其生活,导致生活比较拮据,老姜无奈将4位子女起诉至宁安市人民法院。

    法院调解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乔巨国认为该案件属于家事类纠纷,通过调解的方式能疏导原被告之间的心理症结、弥合原被告的亲情关系,能更好地解决好老人赡养问题。

    在与四位被告沟通的过程中,姜甲表示其已经出嫁,家庭开支也比较大,收入不高。姜乙则表示自己收入低,每月有承担老人的部分零花费用,但不多。姜丙及姜丁也表示其只以耕种为生,经济能力低。了解到四位被告的情况后,承办法官从孝亲敬老、家庭和谐的角度出发,详细阐述关于赡养老人的相关法律规定,并向被告释明作为子女均需尽赡养义务,让父母安享晚年生活。

    经过调解,四被告达成一致协议,四位子女于11月1日前分别支付2 000元赡养费,老姜的住院费用、敬老院费用由四位子女均摊,老姜的耕地由姜乙耕种,但其穿戴零花钱由姜乙负担。至此,该起“夕阳红”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说法

    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养老护老更是全社会应尽的共同责任。在处理涉老年人纠纷案件的过程中,宁安市人民法院始终注重情、理、法并用的调解模式,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实质性化解纠纷,用法律的温度来温暖老年人的心田,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力形成“敬老爱老尊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气。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