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相邻权益的行使往往伴随着相互影响,若双方在处理纠纷时缺乏互谅互让,极易引发冲突,进而对日常生产生活造成负面影响。近日,宁安市人民法院兰岗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农村土地相邻权纠纷的案件,有效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升级。
该案中,赵某家的养猪场门前道路与王某家的土地相邻。王某声称赵某近年来持续拓宽道路,侵占了自己的土地,并阻止其挖建水沟以进行排水,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排除妨害并恢复道路原状。
为全面了解案情,张勇法官深入调查,走访了赵某、王某以及石岩镇团山子村委会。经了解,赵某虽曾对道路进行过拓宽,但在王某承包该土地后,并未再进行大规模修整。而赵某阻止王某挖水沟,则源于双方多次争吵导致的矛盾加深。
在掌握纠纷原因后,张勇法官迅速组织原、被告双方及村委会工作人员到法庭,进行面对面的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法律角度出发,详细阐述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土地承包权、道路使用权等法律规定,并提出了中肯的建议和意见,帮助双方逐步缩小分歧,寻找共识。
同时,张勇法官还从情理层面进行劝解,强调邻里和睦的重要性,以及冤家宜解不宜结的道理。通过多次沟通和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各自退让一步,在法官的见证下签订了和解协议,握手言和,共同维护了和谐的邻里关系。
此次成功调解不仅有效解决了纠纷,还促进了双方的相互理解和尊重,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也彰显了宁安市人民法院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未来,宁安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公正、高效、为民的司法理念,不断提升调解工作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