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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人民法院扎实开展“万件案件大评查”活动

  发布时间:2010-08-23 08:46:03


    根据上级政法委及省高院、市中院的工作要求,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积极行动,通过制定一系列措施,扎实开展“万件案件大评查”活动。

    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使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到,开展“万件案件大评查”活动,是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司法管理年”活动和“以公开促公正,创建公信型法院”主题活动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是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影响审判质量效率和公正廉洁司法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审判工作,不断强化司法管理,规范司法行为,保持司法廉洁,促进司法公正的强有力措施,以引起各庭室领导及干警的高度重视。

    明确任务目标。通过召开大会、下发文件等形式,将开展案件大评查活动的目标加以明确,即通过案件大评查活动,切实增强法官司法质效观念和责任意识,发现纠正错误案件,促进司法审判水平不断提升,推进法律适用标准的统一,不断完善司法审判监督管理机制,预防审判执行权的滥用,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社会满意度。

    加强组织领导。宁安法院设立了以院长孙为群为主任的评查委员会,负责对案件大评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评查委员会下设评查工作组,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根据案件评查工作需要,调配审判业务骨干,组成案件评查小组,开展案件大评查。

    规范评查步骤。将整个评查活动分为准备、评查、审议和整改四个阶段进行:准备阶段。按照案件大评查规定的范围和提出的应评查的案件,列出应评查案件的明细表,由被评查的庭室调齐卷宗,接受评查。评查阶段。每起案件评查由评查员提出初步意见,提交评查小组讨论评议。评查案件应注意发现存在错误,分析问题成因,明确整改措施。审议阶段。各评查小组将个案评查意见报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审定。整改阶段。对案件评查发现的一般性差错问题,所涉审执部门应立即整改,堵塞漏洞,提高案件质量;对案件评查发现同类案件执法不统一的问题,由有关审执部门进行专题研究,统一标准,限期整改;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查清原因,落实责任,由相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予以查处,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审判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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