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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法官多跑一段路 案结事了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4-09-29 09:49:06


    铃铃铃,早上刚进入办公室的靳法官被一阵电话声催促。“喂,法官,我是于某,我的那个案子不告了”,靳法官诧异道:“怎么不告了呢?你的案子马上就要开庭了”,于某激动地说:“这都要感谢你,被告已经把钱还我了”。

    今年6月,宁安市人民法院东京城人民法庭靳来香法官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于某在吉林省长春市做猪肉批发生意,与被告邢某某是生意上的伙伴。2018年,邢某某经常到于某经营的猪肉批发店铺购买猪肉,共计赊欠于某34 000余元猪肉款。后经于某不断催要,邢某某分批偿还了12 000元,还剩22 000元左右猪肉款未偿还。2022年之后,于某无法与邢某某取得联系,眼看还款无望,于某无奈起诉至东京城法庭。

    了解案情后,靳法官没有丝毫懈怠,第一时间拨打了邢某某的手机号码。岂料是一位女士接通了电话,在说清拨打电话的缘由后,电话中的女士表示并不认识邢某某。靳来香法官没有放弃,带领法官助理驱车前往邢某某的户籍所在地,找到邢某某曾经居住过的房屋,并向周围邻居了解邢某某下落情况,得知邢某某十多年前就离开户籍地,不知道去向。

    此时,案件送达成为化解案件纠纷的一大难题。“如果再联系不上邢某某,本案就可能需要采用公告送达了”,法官助理失落言道。靳来香表示:“做人民法官就要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对待每一起案件,决不能草率地就采用公告送达,要尽一切办法联系当事人,这样办理案件的质量和效率都经得起考验。”

    为了能够与被告邢某某取得联系,靳来香法官再一次驱车到邢某某的户籍所在地,向当地村委会干部了解调查邢某某去向及下落问题,村委会干部虽也不掌握邢某某下落及联系方式,但说出一个关键信息,邢某某的老母亲居住在邻村邢某某的弟弟家中。得到这个消息,靳来香法官喜出望外,在村委会干部的带领下,第一时间赶赴到邻村邢某某弟弟家中,邢某某的弟弟答应帮忙联系邢某某。

    两天后,邢某某出乎意外的打来电话。随即,靳来香法官告知了邢某某关于于某起诉的事宜。邢某某当得知自己被起诉了,内心十分抗拒,不承认赊购于某猪肉的事实,更不想到法院应诉。靳来香法官一边向刑某某阐明违约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一边耐心劝解其做生意要讲诚信。在靳来香法官和法官助理数次耐心沟通与劝说下,邢某某了解了事态的严重性,加之刚开辟了新项目,即将参加招投标,不想因此案而影响自己的征信,于是私下找到于某,一次性支付拖欠的猪肉款。于某当天申请撤回起诉,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两清,本案案结事了,这就有了文章开头于某在电话中感谢法官的一幕。

    今年5月以来,宁安法院开展“纠纷到我为止”精品案例工程,引导法官树立起“如我在诉”理念,在化解纠纷,审理案件、执行案件时,充分运用法答网、案例库解决难题,通过阅核制严把质量关、加强裁判文书释法明理、主动开展判后答疑、做实有信必复等措施,把事务办清、事实查清、道理说清、法律讲清、权益兑清,推动纠纷在“我”手上结清,实现由“案结了事”到“案结事了”转变,提高群众司法获得感。本案中,靳来香法官秉持以“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办案多跑一段路,用自己的脚步缩短与群众之间的距离,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努力实现纠纷到我为止。

    近年来,宁安市人民法院东京城法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本着“宁可让法官多跑路,也要确保群众少跑腿”的理念,全力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努力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得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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