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定要亲手将锦旗送到法官手中,感谢法官采取强制措施,为我要回拖欠了十二年的投资款...”近日,执行申请人王某芝向宁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送上一面“执法如山扶正义、办公廉洁为人民”的锦旗,对法院执行工作表达了由衷的谢意。
“您好,我要还钱。”这是宁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的一通要求主动履行的电话,打电话的正是一名失联已久的被执行人。
这是什么情况?事情要从十二年前说起,2012年被告张某芹介绍原告王某芝投资某开发项目,还承诺可获优厚收益,并出具保证书一份,2年过去王某芝并未得到任何利益,遂到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王某芝与张某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被告张某芹于2015年5月1日前给付原告王某芝投资款60 000元。逾期被告张某芹未履行义务,原告王某芝申请强制执行,我院予以受理。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张某芹始终联络不上,经过网络查控发现张某芹名下可供执行财产较少,三次查询、扣划共发放给王某芝8 638.90元,执行干警依法将张某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十二年来,执行干警并未将案件“一结了之”,仍持续关注被执行人情况及财产线索。
2024年,张某芹的孙子准备入伍,在进行征兵政治审查时发现奶奶张某芹竟是失信被执行人,对正常入伍产生不利影响。为了消除此影响,张某芹主动联络执行干警要还钱,修复自己的信用,经过执行干警与双方当事人的协商,王某芝同意张某芹一次性给付50 000元,剩余款项自愿放弃,执行干警解除了张某芹的失信及限高,至此这起拖欠十二年的执行案件圆满执结。
执行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当事人纸上权利兑换成真金白银的最后一公里。宁安人民法院执行局将持续秉持着执法为民理念,紧紧围绕“公正和效率”主题,更新执行理念,创新执行模式,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执行力度、速度和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