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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化四解四到位】“龙法和”云法庭 助力营商好“枫”景

  发布时间:2024-07-10 08:33:08





    近日,宁安市人民法院“金”解纷枫桥工作e站调解员刘钰在法官的指导下,运用“龙法和”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被申请人当即表示要将欠付的350万工程款在一个月内给付完毕,一起“高标的额”纠纷“零成本”圆满化解。

    2020年6月,申请人宁安市某公司作为承包方与被申请人发包方牡丹江市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申请人负责供热网和供热站的安装,工程总价款1030万元。申请人完成工程后,被申请人陆续向申请人支付部分工程款,但仍有350万工程款一直没有给付。

    7月1日,申请人宁安市某公司的代理人关某来到宁安市人民法院准备立案。正巧遇到立案庭导诉员向群众推广使用“龙法和”云法庭,关某听到使用“龙法和”云法庭诉前调解不用交诉讼费也能化解纠纷时,非常惊讶,当即在导诉员的指导下,下载了“龙法和”云法庭小程序并选择“金”解纷枫桥工作e站调解员刘钰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员刘钰第一时间受理该纠纷,考虑到工程款标的额较大,刘钰将双方当事人邀请到“金”解纷枫桥工作e站,并向宁安市人民法院法官申请了专业指导。

    为妥善解决企业欠付工程款问题,同时不影响企业后续经营发展,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调解员刘钰对被申请人牡丹江市某公司代理人杨某表示“一旦你公司被强制执行冻结财产会严重损害企业信誉,同时将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双方有过成功合作的经历,要坚持诚信合作才能互利共赢。”通过调解员刘钰的耐心劝解,杨某最终同意于2024年7月31日前支付350万元工程款。随即,双方均在调解员刘钰的指导下通过“龙法和”云法庭签订了调解协议并申请了司法确认,该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宁安市人民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省法院“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要求,以“金”解纷枫桥工作e站为依托,灵活运用“龙法和”云法庭,第一时间将涉企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及时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因诉讼给企业带来的的不利影响,为营造宁安市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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