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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小法庭”发挥“大作用” 护航现代化无讼宁安“金”“枫”景

  发布时间:2024-07-03 09:23:50











    宁安市人民法院宁西法庭始建于1991年,辖海浪镇、沙兰镇、三陵乡两镇一乡,辖区面积2500平方公里,辖区人口8万余人。多年来,宁西法庭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搭建“金”解纷枫桥工作e站,充分运用“龙法和”云法庭,建设群众家门口的“服务站”、打造田间地头的“解纷网”、争做乡村振兴的“护航者”。

    宁西法庭传承弘扬金桂兰调解工作法,打造7个标准化“金”解纷枫桥工作e站,深度推广“龙法和”云法庭小程序在辖区村屯、社区、网格全覆盖,创建“法庭+联络员+调解员”的联动机制,着力打造就地立案、就地调解、简易纠纷就地执行的“枫桥式宁西法庭”,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近日,宁西法庭法官指导“金”解纷枫桥工作e站调解员运用“龙法和”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抚养费纠纷。起因是李某书和李某梅离婚后,孩子李某悦由李某梅抚养,约定抚养费为每月2 000元,但从2024年开始,孩子父亲李某书开始不再给付抚养费,她一人支付孩子生活和兴趣班的费用很是吃力。但她担心到法院诉讼影响孩子和父亲的感情,所以不知应该怎么处理妥当。李某梅便准备去法院咨询,在法院门口她看到了“龙法和”云法庭小程序的二维码,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她扫描并登记后,就怀着期待的心情回到了家里。没想到当天下午就收到了“金”解纷枫桥工作e站调解员刘子音的电话。调解员刘子音在了解情况后又联系了李某书,原来李某书是因为家人生病,手头紧张,因此近半年来未给付孩子的抚养费,但同意1个月后将按时支付抚养费并补齐拖欠的抚养费。由于李某书身在外地,调解员刘子音指导双方通过“龙法和”云法庭达成调解协议并建议其到宁西法庭申请出具调解书,切实保证孩子的合法权益。宁西法庭负责人臧兆辉在收到申请后,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审查、核实,第一时间为当事人出具了调解书。至此,困扰了李某梅6个月的抚养费纠纷,在诉前通过“龙法和”云法庭得到解决。

    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延伸审判职能、促进标本兼治的重要途径,也是坚持能动司法、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有效措施。近年来,宁西法庭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研究诉源治理新举措,探索多元解纷新路径,把司法建议作为服务发展大局、化解基层矛盾的重要抓手。

    近日,宁西法庭在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时,发现该类案件中,海浪镇某村民委员会存在合同签订程序违法、合同文本内容缺失、格式不规范、缺乏合同备案管理制度等问题。据此,宁西法庭向海浪镇某村民委员会发出司法建议:一是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规范农村集体土地流转行为,制定合同范本;二是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杜绝违法发包承包及损害村集体组织利益的行为;三是加强对农村集体组织和个人在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方面的业务培训和宣传,提高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懂法守法意识。

    近年来,宁西法庭切实履行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责任,“走出去”指导、支持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解纷力量。依托“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把指导调解、化解纠纷、线上诉讼、普法宣传等司法服务送到了人民群众家门口。以巡回审判、巡回调解为载体,在田间地头开展调解、普法宣传,充分发挥“办结一案、教育一片”的引领示范作用。上半年,宁西法庭深入村屯、社区推广“龙法和”云法庭14次,围绕土地承包纠纷、家事纠纷等开展普法宣传7次。

    宁西法庭将以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打造“家门口法庭+N”工作机制,以“金”解纷枫桥工作e站为依托,大力推广“龙法和”云法庭,能动履职、实干担当,努力做到“调解工作有力度,诉源治理有深度”,切实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积极融入辖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高质量司法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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