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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期宁法大讲堂: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4-06-20 10:08:51


    近期,宁安市人民法院东京城巡回办案点负责人靳来香随市政法委考察组一行10人先后到“枫桥经验”发源地—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塞上枫桥”—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考察和学习“枫桥经验”。6月19日,靳来香同志就学习考察的内容对全院干警进行培训。

    “枫桥经验”是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的社会治理经验。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基层社会治理经验。1963年,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和推广“枫桥经验”,各级人民法院便参与到了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历史进程之中。从此,“枫桥经验”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将“枫桥经验”贯彻落实并进行了创新,打造了具有宁夏特色的“塞上枫桥”调解品牌。“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更好地发挥了调解的基础性作用。此次业务培训,让干警们充分认识到如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蓄积力量,提振士气。

    迈上新征程,奋斗正当时。下一步,宁安市人民法院将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继承弘扬全国优秀法官金桂兰办案方法相融合,深度推广“龙法和”云法庭在辖区村屯、社区、网格全覆盖,探索具有宁安特色的矛盾纠纷超前预防化解之路,为群众提供家门口解纷服务,高效化解百姓矛盾纠纷,打造现代化无讼宁安“金”“枫”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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