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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法院深入推进“四无”政法单位创建活动

  发布时间:2010-06-08 14:16:53


    近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委政法委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无违规、无违纪、无违法、无错案”政法单位创建活动。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接到通知后,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进行传达,并积极行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四无”政法单位创建活动扎实开展。

    切实抓好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形象。一是严格车辆管理。落实警车派遣、使用、停放、封存制度。严禁用警车、公车接送子女、走亲访友、外出旅游、参与婚葬等非公务活动,严禁酒后开车。二是狠抓工作纪律。通过会议、文件、通知等形式多次强调,要求干警要注意形象,遵规守纪。由政工科与监察室组成作风纪律督查工作小组,对干警在岗、工作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在全院进行通报,并纳入对各部门的年度绩效考评中。通过以上措施,个别干警上下班迟到、早退、着装不整、上网打游戏、外出不告知等纪律松弛现象明显改观,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不断提高,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得到有效加强。

    切实抓好廉洁执法工作,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一是认真开展新一轮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确保廉洁执法警钟常鸣。通过思想发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组织讨论剖析、认真查摆整改、签订责任状等措施,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自我警醒、自我约束意识,教育干警引以为戒,珍惜自己、珍爱家庭、珍重事业,筑牢廉政防线。二是狠抓《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作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内容。三是认真学习《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并开展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知识闭卷测试答题活动,以此来检验全院干警学习的实际效果。四是接受社区业外监督,出台了《宁安市人民法院关于党员干部及干警业外活动接受社区监督的暂行办法》,对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措施及发现问题的处理均作了明确规定。五是签订廉洁执法承诺书,定期报告廉洁执法情况。全体干警按照院党组统一要求,签订法院工作人员廉洁执法承诺书,并每季度书面报告履行情况。

    切实抓好审判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办案水平。一是专门设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对案件的质量和效率进行全程监控。二是规范庭审程序,制定《庭审规范化标准》。使审判员对庭审程序的每一阶段应做什么、应注意什么、如何做都有了明确的认识。三是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制定《案件归档前检查标准》。明确了庭长、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的责任。四是建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制定《案件质量剖析评查办法》。通过对案件质量进行剖析评查,对违法办案干警进行责任追究,以提高审判质量。五是以岗位技能培训为重点,加强干警的司法能力建设,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警的司法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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