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宁安市人民法院召开公益清算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政治部副主任胡芳主持,民事审判二庭庭长乔巨国发布,市电视台记者参会。
近年来,在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后,市场准入门槛降低,市场主体数量急剧增长。与此同时,不少企业由于长期不经营、受到行政处罚等原因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未主动办理注销手续,形成了“僵而不死”的局面。“僵尸企业”的存在,占用了大量社会经济资源和行政执法资源。
为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规范市场主体退出秩序,有效释放生产要素,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宁安市人民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与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联动,依次从筛选机制、申请启动、清算审理、资金保障、注销登记等四个方面对多家企业进行公益清算,推出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推动经营异常企业有序退市。一是完善破产案件审判机制。为推进“僵尸企业”及时出清,提高破产管理人工作积极性,宁安市人民法院开展了在宁安市范围内“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的活动”。为保障该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我院向宁安市税务局、宁安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宁安市医疗保障局、宁安市不动产中心、宁安市车管所下发协助通知书,查询并筛选出无欠缴税费(包括税收、社保、医保)未领取发票或已缴销全部领用发票的、无其他未结涉税事项、无在缴医保、社保人员和拖欠工资记录,无其他未办结转的劳动争议案件的企业、无登记在册的不动产或动产权利,无有效存续的商标或专利类知识产权、无股权被冻结或者质押,无对外投资设立的企业。二是依托共建机制,宁安市人民法院与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构建“双向筛选”工作模式。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主管的吊销未注销等经营异常企业建立备选库,实时更新,移送宁安市人民法院进行筛选审查。宁安市人民法院利用司法大数据对企业涉诉讼案件执行情况进行排查,发现企业存在无可供执行财产,以及其他经营异常情况的,及时反馈给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是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市监部门向宁安市人民法院申请对该企业进行强制清算。宁安市人民法院受理后,参照相关法规,查明被清算企业涉诉情况,指定清算组,发现符合破产受理条件的,由清算组向宁安市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2023年以来,宁安市人民法院强制清算122家企业。2024年至今,已受理19家企业的强制清算审查案件。下一步,宁安市人民法院将继续依托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依法引导低效无效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加速辖区“僵尸企业”出清,促进企业优胜劣汰,为优化宁安市营商环境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