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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输了官司 却给法官送来了锦旗

发布时间:2024-06-08 12:42:07



    “当听到您承办我们的案件时,心里很踏实和放心,因为有生以来,在亲朋好友的圈子里,报纸和新闻上,我只知道金桂兰和您的大名,很是有好感和敬仰之心……”

    靳来香收到信件后,心情百感交集。信中的当事人王某已年近60岁,能对八零后的她说出上述话语,其中表达了多少信任与期待,不言而喻。正因如此,靳来香的心情更加沉重,她深知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努力去做。

    2023年9月,东京城巡回办案点负责人靳来香受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李某等八名原告乘坐被告王某驾驶的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李某等八名原告不同程度受伤,其中有人合理经济损失高达几十万元,而有人合理经济损失仅仅几千元。但被告王某购买的商业保险合同中约定仅能赔偿七人的合理损失,有一名原告的合理损失将无法通过商业保险获得赔偿,需要由王某自己承担赔偿责任。

    如何处理此案能让各方既满意又都能接受呢?靳来香认真的梳理了案情,她认为此案的难点并不是案件的审理,而是如何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靳来香法官在综合考虑保险公司理赔能力、被告履行能力、各原告伤情的情况下,决定由王某对合理经济损失最少的一名原告进行赔偿,剩余七名原告的合理损失则由王某购买的商业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先行赔付。

    案件审结后,被告王某第一时间托人送来了锦旗,表达谢意。“为百姓排忧解难,做人民满意公仆”,这是老百姓给予的信任,是鼓励,是压力,亦是动力。

    金桂兰法官曾说过,“我是人民的法官,就要为人民办实事。”东京城巡回办案点负责人靳来香继承和弘扬金桂兰工作法,能动履职,司法为民,把老百姓的难事当自己的家事,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民生案,于细节处多思考、于矛盾处做平衡,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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