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朋友借钱成仇,昔日友情散如云烟。今日,宁安市人民法院东京城巡回办案点办理并化解了一起“朋友”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情法兼顾,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践行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初心”。
原告白某与被告孟某原来系朋友关系,孟某曾于2005年,因家庭生活困难,多次从白某处借款,累计欠款15000元。后经白某多次催要,孟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白某表示自己现在经济困难,着急要回借款,遂诉至法院,要求孟某立即偿还借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东京城巡回办案点李法官在受理该起案件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孟某表示本案已超过诉讼时效,不同意调解,双方互不让步。后李法官按照法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下发了判决书,判决孟某支付白某本金15000元及相应的利息。在判后答疑阶段,李法官又分别找到双方当事人,给当事人释法析理、耐心讲解。最终在友情和法理面前,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孟某表示愿意当场给付13000元,白某则表示愿意放弃部分本金及全部利息,孟某当场给付了欠款,案件没有进入二审及执行程序,为双方当事人节省了诉讼成本,为法院节省了司法资源。这场历经多年的矛盾,在法官细心指导和不懈努力下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妥善化解。
下一步,宁安市人民法院还将继续把诉前调解及判后答疑机制挺在前面,坚持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全员参与案件调解,全案全流程、全领域、全环节开展诉前调解及判后答疑。不断强化案件分流和调解工作,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案件,在立案阶段引导当事人通过诉前调解途径解决,在诉中阶段由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在判后答疑阶段给当事人释法析理、耐心讲解。坚持前端治理、中端风险防范、末端矛盾化解,最大限度节约诉讼资源,切实维护和实现司法的公平正义,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