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4月15日是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为“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10周年”。
宁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集中开展了“4.15”全民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为了进一步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意识,从我做起,从小做起,邀请宁安市第二中学师生到我院参加了本次宣传活动。活动期间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问答活动、播放视频等形式向师生宣传国家安全教育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使其认识到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性。此次活动提高了学生们对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知晓率,进一步增强了法治意识。刑事审判庭干警希望孩子们在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后,能在之后的生活中成为一名小小宣传员和法律践行者,规范自己的言行,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影响他人。
国家安全无小事,你我皆是守护者。“国安才能国治,治国必先治安”。下一步,宁安市人民法院将坚决扛起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使命,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立足本职、依法履职,主动融入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大格局,切实筑牢国家安全“钢铁长城”。不断延伸审判职能,持续性针对性开展宣传普法活动,为新时代国家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同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为提升群众国家安全意识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