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奔赴远在千里之外的湖北省武汉市,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圆满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被告王某因生意需要向原告解某与丈夫刘某借款250000元,并出具借据一张,王某分两次给付了18000元,但在解某的丈夫刘某去世后,王某便没有再履行还款义务。于是解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王某给付解某借款本金和利息共计244792.85元及后续延迟给付利息。王某不服提出上诉,上级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经过多次索要借款无果后,解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联络王某,但王某一直拒接电话,经查询,王某名下银行账户内有部分存款,但金额不足以偿还全部借款,解某提出知道王某在武汉开物流公司,可以提供具体位置,希望法院可以去实地调查。获悉线索后执行干警立即动身前往武汉,查询王某名下的不动产、社保、车辆等信息,但没有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于是执行干警到王某所在物流园区进行寻找、调查。由于解某未提供具体公司名称,执行干警只能到园区内一百余家公司一一寻找,但找遍整个园区后仍未找到王某,拨打王某电话也依旧是拒接状态,执行干警通过借当地路人电话进行拨打后,王某才接通电话。经过耐心沟通,王某告知执行干警所在公司,执行干警立即前往,得知公司法人不是王某,王某说其在武汉打工,月收入3000余元,只有2.6亩土地可供执行,没有其他财产。经过执行干警的耐心释法,王某出具还款计划一份,表示从2023年12月30日开始每年偿还解某50000元,5年还清,经过沟通解某表示同意,案件和解长期履行。解某特制订一面写着“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手中并表示感谢。
千里执行,路途虽远,但抵不过法院执行局干警竭尽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下一步,宁安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不断提高执行工作的速度、力度和温度,用坚强的法治力量助力宁安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