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采取强制措施之时,充分考虑和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以最小的成本和代价,灵活运用执行方法,仅用三天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5年秦某、侯某夫妻收购了丁某家种植的烤烟,但秦某和侯某一直未给付烟款,到了还款期秦某和侯某就称钱没收上来,后来丁某多次索要烟款,秦某、侯某夫妻二人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之后便失去联络。于是,丁某2022年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秦某和侯某共同偿还欠款共计43431元,但秦某和侯某逾期仍未履行义务,多次索要无果后丁某向宁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此案件。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秦某和侯某,但二人一直拒接电话。执行干警并未放弃努力,在线上线下查询并未发现秦某和侯某财产的情况下,积极与丁某沟通后,了解到秦某和侯某有地可供执行,于是执行干警立即开车前往二人所在村的村委会向村支书和附近村民了解情况,通过调查发现秦某和侯某在所在村落有土地,但是土地已经承包给别人使用。于是执行干警将土地查封,在无法确定秦某和侯某具体地址且联系不上的情况下,通过将查封裁定在村委会门口张贴并将查封裁定给承包户送达等多种方式让秦某和侯某夫妻二人知晓自己的土地已被查封。不久这种方式起到明显效果,秦某和侯某夫妻二人积极主动来到法院配合执行干警工作。执行干警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分析利弊,替当事人算经济账,不断构想执行方案,最终被秦某和侯某拿出全部欠款归还丁某,而这起执行案件仅用三天时间,便顺利执行完毕。
丁某拿到案款非常激动,对执行干警表示了感谢。善意文明执行不代表削弱执行力度,更不代表对生效法律文书效力的“否认”。通过善意文明执行,既可以妥善化解案件双方当事人矛盾,又能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宁安市人民法院会继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做好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