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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敲响“第一槌”

  发布时间:2023-03-30 16:50:00






    2023年3月29日上午,宁安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在镜泊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挂牌成立,并敲响了宁安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实质化运行后的“第一槌”,公开开庭审理了孙某滥伐林木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该案适用“1名审判长+2名审判员+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七人合议庭模式依法开庭审理,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公益诉讼起诉人诉称,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孙某在明知林业部门许可采伐杨树48株,采伐蓄积9.5988立方米的情况下,超范围进行采伐作业,当日被林业站工作人员发现并制止。孙某滥伐林木的行为破坏了森林原有的生态保护功能,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案发后亦未进行补种树木,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失仍处于持续状态。

    公益诉讼起诉人认为,孙某的行为造成国家森林资源损失和生态环境破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规定,遂向宁安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进行审理。该案将择日宣判。

    年初以来,宁安市人民法院立足自身职能优势,积极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司法实现路径,抽调精干审判力量组建“环境资源审判庭”,用法治力量倾情守护宁安的人文历史、湖光山色和绿水青山,为宁安市环境资源保护注入强大的法治力量。

    下一步,宁安市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发展理念,积极开展“守‘湖光山色’·护‘古国神韵’”环资审判特色品牌创建活动,全面加强与辖区内的镜泊湖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小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宁安市渤海国上京龙泉府遗址博物馆的协作,切实发挥司法审判在环境资源保护中的特殊作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和文物的违法行为,真正保护好镜泊湖流域、火山口地下森林、小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山水资源和唐代渤海国千年遗址、宁古塔清代遗址的历史人文资源,助力建设产业兴旺、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宁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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