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谚有云:“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低头不见抬头见”,广阔的农村大地上友善、和谐的邻里关系,不仅对居者有益,还将直接关系到子孙后代的成长及生活环境。日前,宁安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调处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独特优势,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羊而引发的,发生在村民屯亲之间的纠纷案件,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近日,宁安市江南乡村民张某来到宁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薛某赔偿因羊吃了他家玉米造成的损失。据了解,江南乡的种植户张某和养殖户薛某是邻居,秋天玉米收成后,张某将自家收获的玉米存放在村里提供的场地内进行晾晒。一日,薛某家的羊群因无人看管,误入张某家玉米存放场地,便开始大量的啃食玉米。啃食一段时间后,张某发现自己的玉米被羊群祸害,气愤至极,加之张某的玉米已经不是第一次被村里的牲畜啃食,已早有怨气,遂一纸诉状将薛某起诉到法庭。
“看似小问题,背后会不会有大积怨”。法官及其审判团队群策群力,确定了“弥合邻里关系是重点”的调解思路,踏上了下乡调解之路,并邀请村内的村警共同参与调解。
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劝慰和工作人员的多次努力,在面对面的细心讲解与沟通下,薛某一改最初的不服气、不认错的态度,承认了是自己疏于管理,导致羊群跑到了张某的玉米场地里啃食了玉米,自己理应负有责任,并承诺会赔偿张某的损失,以后会管理好羊群,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经过法官与双方当事人的沟通,念及都是同村的屯亲,最终协商以五袋未脱粒的玉米赔偿张某的玉米损失。
薛某表示:“感谢法官调解,将我们的误会解除,玉米我现在就赔付给张某,但我现在正在放羊走不开,能不能麻烦你们去我家帮我装好玉米给张某送去”。看到双方重归于好,法官答应了薛某的请求,于是和一同前去的法院干警到达了薛某的家里,在薛某女儿的引导下爬上了玉米楼,并装成袋给张某送去,该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下一步,宁安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延伸审判功能,深入现场办案以案讲法,把矛盾纠纷解决在源头,维护涉诉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基层社会稳定、和谐,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