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完毕一起借款合同纠纷的案件,执行法官仅用十一天时间,高效办理,将案件执行完毕。
2017年1月李某向许某借款30000元,并给许某出具了一份借条。李某在合理期限内未偿还许某借款,2020年11月许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李某偿还许某借款本金30000元,在判决生效后,许某多次索要无果,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官经过调查发现李某无财产可供执行且下落不明,在执行期限六个月到期后终结执行。2023年2月2日,许某来到法院向执行法官提供线索表示李某之前一直在韩国,现已回国,希望法院能够继续执行,于是执行法官当即恢复执行该案件,为避免李某出国逃避债务,第一时间将李某列入失信限高名单。案件恢复以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李某,与其沟通协调。经过法官耐心劝说,李某于2023年2月13日主动来到法院偿还钱款,案件从恢复到结案仅用时11天。
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李某当场拿出全部执行款,案件的快速执行让当事人看到了法院办案的效率,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提高了法院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下一步,宁安市人民法院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实际成效护佑民生权益,以担当作为回应人民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