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宁安市法院执行干警运用智慧执行理念,以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为基础,成功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将已拖欠三年的120万元工程款执行到位,真正做到了防疫、执行两不误。
原告某混凝土公司与被告刘某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至宁安市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刘某给付原告购买混凝土所拖欠的工程款及迟延履行金,共计120万元。因被告迟迟不履行给付义务,原告便向宁安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并没有财产线索,案件一直处于沉寂状态,一段时间后执行干警对此案件提起二次查控,这一查发现被执行人有50万元存款可供执行,随即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采取冻结措施,并告知当事人该笔款项划将在冻结期满后拨至执行案款专户内发放给申请人,被执行人表示这是自己仅有的存款,剩余部分没有能力履行。
但是,通过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深入调查,以及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公司结算的工程款即将到位,执行干警便再次约谈被执行人,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将承担的后果。
在执行干警不断地释法明理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约定在该笔工程款到账后,被执行人先用于偿还一笔即将到期的贷款,还清后可再次贷款偿还给申请人,不足部分被执行人将筹集资金,一并将拖欠的70余万元还清。至此,历时两个月该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疫情当前,宁安市法院全体执行干警服务大局、担当作为,不仅积极派出干警前往防疫一线进行疫情防控支援工作,同时加快推进“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进度,主动作为,创新方法,不断促进执行标的到位率攀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