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再度严峻,为维护群众生命安全的同时保障审判工作有序开展,宁安法院员额法官刘桂银以“云庭”的方式审理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案件。
考虑到本案被告代理人身处疫区,如果现场开庭会增加疫情防控风险,为确保案件及时审理,保障诉讼参与人享有的法律权利,刘桂银法官提议采取“云庭”方式进行,原被告双方均表示理解,同意网上开庭。整个庭审过程画面清晰、发言流畅,举证质证便捷,经过约一个小时的线上庭审,最终顺利审结,双方当事人通过“云间”APP进行了签字确认。
“云庭”极大程度减免了外地当事人往返奔波的辛苦,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疫情期间的人员流动,提高了人民法院的审判效率,充分发挥了“智慧法院”便民、惠民、暖民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