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人民陪审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审判质效和陪审效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的作用。近日,宁安市法院刑事审判庭采用以审代训的方式对部分人民陪审员进行培训。
宁安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公开审理被告人邢某某、宋某某、徐某某等三人故意伤害一案中,邀请十余名人民陪审员进行旁听。在审理的同时,刑庭庭长栾宇辉对案件涉及的相关法条进行了释法与解读,使每一位人民陪审员能对法条的理解更加深入。同时本案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部分审理过程中,一并处理民事赔偿问题,使人民陪审员对民法中人身损害赔偿部分有了认识,真正做到了以审代训。
培训结束后,参训的陪审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业务培训为他们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机会,收获颇多,受益匪浅,同时也深感责任重大。在今后的陪审工作中,他们将不断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严格遵守审判纪律,认真履行好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做好法院与群众的桥梁,与法官一起公平、公正地审理每一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