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安法院刘文阁法官成功调解了三起交叉侵权案件,及时高效化解了邻里纠纷。
事情经过:赵某与付某是某小区楼上楼下的邻居,因付某经常在楼下进行娱乐活动而影响到赵某休息,于是多次发生矛盾。某日,付某再次进行娱乐活动过程中,安某因付某的声音过大与付某发生争吵,付某丈夫听见后赶过来一同加入争吵。不久,安某便动手打了付某夫妇,付某夫妇也立即还手,双方互相抓挠至警察到来。后因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双方均起诉至我院。
在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后,刘文阁法官认为此事件完全可以进行调解。在征求了双方当事人意愿后,对他们进行了庭前调解。首先刘文阁法官就此事件进行了普法的宣传,向他们讲解了民事行为和刑事行为的区别及产生的后果。其次刘文阁法官又从和谐邻里关系的重要性角度进行劝导,最后经过长达三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均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承诺日后遇到问题一定协商解决,共同维护和谐的邻里关系。
通过此次调解曾经大打出手的邻居握手拥抱言和,多年不睦的关系成功“破冰”,困扰两家的难题得以解决。
法官说法:相邻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者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相邻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应当以不损害其他相邻人的合法权益为原则。如果因权利的行使,给相邻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危害的,相邻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和赔偿损失。
在处理相邻关系时,相邻各方应该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收起全文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