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上午,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的组织要求,全国法院集中开展执行案款发放日活动,宁安法院执行局在执行指挥中心设立了分会场,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执行工作安排,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及“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专项行动的相关要求,将3笔申请执行人为中小微企业的案件执行款进行了集中发放,发放案款总金额为4.24万元。
本次行动由执行局局长郑林组织,邀请了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律师代表共同见证,执行干警也参与其中,整个过程秉持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获得了三位申请执行人的一致认可。
第一起执行案件,申请人为某工程公司,该案件的被执行人也是中小微企业,双方本应秉持诚信、共赢的
原则进行合作,但是一方当事人却缺失了诚信意识,不履行法定义务,对待这种消极执行的行为,法院加大打击力度,用尽用足各种执行手段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在财产变现后第一时间将案款发放给申请人,以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起执行案件,申请人为某保险公司,该执行案件在执行干警的调解下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并制定了还款计划,被执行人按月履行义务。考虑到申请人平日业务繁忙,每个月都来院领取执行款会增加其出行费用和时间成本,经当事人申请,法院将在每月扣划被执行人工资后先暂不发放,每半年给其发放一次执行款,也是在一定程度上为其减轻诉讼负担,申请人对执行干警的理解十分感谢,法院也通过采取灵活的执行方式,为当事人切实提升了执行效率。
第三起执行案件,申请人为某食品超市,该执行案件是民间常见的欠款形式,申请人秉持善意理念为被执行人提供赊购服务,为被执行人经营生意提供便利,但是被执行人却“耍赖”,拖欠货款迟迟不给付申请人。鉴于被执行人的不诚信行为,法院对其采取了冻结微信存款等强制措施,被执行人体会到了生活的不便利,说自己微信“扫一扫”都不能使用,已经影响到了自己的日常生活,便主动提出履行部分义务,双方达成和解。
涉民生执行案件的办理一直是宁安法院执行局的工作重点,为此类案件开展“绿色通道”,实现流程优化、效率提升也是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中小微企业能够良性发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带动我市整体的经济稳定发展,宁安法院执行局也将在执行案件办理过程中,对中小微企业进行一定的帮助与扶持,尽可能减轻中小微企业的诉讼负担,真正做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宁安法院通过本次集中发放案款活动,不仅对外宣传了执行工作成果,也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热情,提升了申请执行人的司法获得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今后的工作中,宁安法院也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初心,真正做到为民解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