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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2021:拒不支付抚养费?执行法官查封房产“逼”其现身!

  发布时间:2021-09-30 09:23:34




    家事纠纷的背后,藏着一个家庭的眼泪,抚养费纠纷的背后,更承载着孩子对爱的期盼。被执行人刘某与其前妻离婚后因抚养子女费用产生纠纷诉至法院,经宁安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一、孩子从2015年3月24日起随女方生活;二、刘某从2016年起每月10日前给付抚养费500元,至孩子独立生活时止;三、刘某对孩子享有探视权。

    法律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刘某一直怠于履行义务,前妻多次讨要抚养费无果,只好向宁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刘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与其进行沟通,但刘某以种种借口拒绝给付,对法官的劝说无动于衷,辩称自己身体不好,又需要还房贷,实在无力承担抚养费。

    听到“房贷”这个词,执行法官便立即追问其房产所在地,刘某反应过来知道自己说漏了嘴,立即改口坚决不承认已购买房子的事情。因沟通无果,执行法官只好采取强制措施,通过线下查询刘某在宁安市不动产、宁安市车管所和牡丹江市不动产的房屋及车辆登记信息后,得知刘某名下在牡丹江市西安区有一个楼房,随即将该房产查封。并且鉴于刘某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依法将刘某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后电话通知刘某要求其立即履行义务,否则将对其名下的楼房进行评估拍卖。

    看到如此强大的执行态势,第二天下午,刘某便主动来到宁安法院执行局,通过现金及微信转账的方式将全部执行款履行到位,并支付了执行费,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得到执行款的申请人心情十分激动,对法官说:“离婚这么多年,他一分钱的抚养费也不拿,孩子大了,花销缺口也大,我自己实在是承担不起了,没有办法我才申请强制执行的。真是没想到咱们执行局效率这么高,刚立案20天就把拖欠6年的抚养费都要回来了,太感谢你们了!”

    执行法官看到此情此景,心中也感慨颇多。家事无小事,处理不适当可能就会引发更大的矛盾,作为承办拖欠抚养费案件的法官,不仅要从法律方面着手,更要从亲情、伦理、心理等多角度入手,寻找案件切入点,化解家事纠纷,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维护社会的安宁与稳定。

    宁安法院在办理涉民生案件过程中,也将继续注重“铁腕”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结合,努力寻找情、理、法的结合点,促成“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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