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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2021:三角债务“执行难” “雷霆行动”见实效

  发布时间:2021-09-02 09:13:57



    自“雷霆2021”专项执行行动开展以来,宁安法院执行局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于此次行动的全过程,执行工作持续发力,执行质效不断提高。

    近日,宁安法院执行干警找准了善意执行与强制执行间的“平衡点”,成功化解两件“三角债务”纠纷,努力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田某与王某、陈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王某与刘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在这两起案件中,王某既是一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同时又是另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两案联系起来形成了“三角债务”关系。

    田某与王某、陈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早在2014年经本院调解即达成一致意见,确定被告王某、陈某给付原告田某欠款21万余元。该案件于2014年7月进入执行程序,二被执行人在履行15万余元的欠款后再无履行能力,案件一度出现执行不能情形。

    2019年7月,王某与刘某因劳务合同纠纷诉至宁安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刘某给付原告王某劳务费350000元,田某案件的劳务费、违约金、诉讼费等215096元,合计565096元。逾期刘某未给付,王某于2020年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经过网络查控与传统查控,均未发现被执行人刘某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法院遂向申请人释明执行情况,其同意待发现被执行人线索后再继续执行,该案件终结执行。

    今年3月,王某向法院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刘某有房产可以执行,法院遂将该案件恢复执行,并立即去不动产进行调查,结果显示刘某名下的房产均被抵押及查封,同日将调查结果反馈给王某,责成其继续提供财产线索。经过一系列调查后,案件依然未执行回款,王某申请将刘某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高消费,法院依法对刘某采取失信、限高强制措施。

    在端午节当天早5时30分,还处在睡梦中的执行干警接到了王某的电话,称现在已发现刘某的踪迹,希望法院可以对其进行拘传,执行干警立即向执行局局长郑林汇报,经郑林局长指示后前往刘某所在地进行拘传。

    一开始刘某态度十分强硬,拒不配合执行工作,法院便对其采取拘留强制措施,感受到了法律的震慑力,刘某在拘留所表示出悔过态度,在提审过程中主动提出要与王某达成和解,通过电话执行干警向申请人王某释明刘某目前的还款态度,其表示认可,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约定待刘某拘留期满后给付6万元,剩余部分分期给付。

    到了双方约定的还款日,刘某交付给王某2万元,并表示会在近期就将自己房屋上的房架处理,争取变现给付申请人,以兑现自己的还款承诺,王某看到此番景象,也表示理解,同意剩余部分缓期给付,到了8月中旬,刘某将处理房架所得款共计2.5万元全部交给申请人,此举也获得了申请人的认可,该案件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

    8月中旬,王某在收到4.5万元的执行款后,主动表示要偿还拖欠田某的劳务费,他说自己不能仅仅作为“受益者”,更要当一名正能量的“传递者”,并将6万余元交到申请人田某的手中,此案圆满执结。

    司法不仅有力度,更加有温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是执行干警的宗旨,接下来,宁安法院也将全力开展“雷霆行动”、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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