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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执行宣传见实效 被执行人诚信履约还欠款

  发布时间:2021-05-28 10:16:48




    “我愿意履行法院判决的义务,以后会做一名诚信守法的人”。这句话从被执行人那里听到,使宁安法院的执行干警如沐春风。

    该起执行案件的起因是张某、刘某、迟某三位被执行人没有按照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如期归还拖欠银行的欠款,遂由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宁安法院受理该执行案件后,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对其财产线索展开调查,同时加强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协调。

    5月24日,宁安法院执行干警再一次约谈被执行人张某,并向其出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的宣传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通过“情、理、法”三管齐下的方式,对其进行释法说理,经过两个小时的耐心解答,被执行人张某当即承诺,隔天会先送来一万元现金以表自己的还款诚意,剩余欠款将采取分期还款的方式履行义务,希望银行方面能与自己及其他两位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

    第二天,张某如期将一万元执行款交到执行干警的手中,作为被执行人,张某尊重法律、信守诺言的做法,令人好评。相比“老赖”想方设法抗拒执行的行为,张某的做法更显珍贵,他用实际行动弘扬了正能量,同时也为“老赖”敲响警钟: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者,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老赖”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下一步,宁安法院将继续通过微信公众号、发放宣传册、走访被执行人等形式,大力宣传有关执行工作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区别,宣传拒不执行的案例及自动履行的典型,将教育和威慑被执行人取得实在的成效,切实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同时也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活动继续推进,把群众的“表情包”当作检验工作的“晴雨表”,聚焦群众反映最强烈、期盼最热烈、关心最集中的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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