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辖区群众远离高利诱惑,拒绝非法集资, 5月14日上午,宁安市人民法院联合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及多家银行等单位,开展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在宁安市文化宫门前进行集中宣传。
宣传活动中,法院干警向过往群众发放了宣传单和宣传手册。面对市民提出的疑问,干警们积极耐心地解答,合理的解释了非法集资的特征以及常见手段。
在日常生活中,非法集资通过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利用网络的虚拟空间实施犯罪,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会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甚至会影响社会和谐。而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经人民法院执行,非法集资人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非法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在取缔非法集资活动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也就是说,社会公众一旦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非法集资参与人利益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买单。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可以让辖区群众更清楚的认清什么是非法集资,以及参与非法集资产生的严重后果。宁安市人民法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强宣传力度,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为人民的日常生活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