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牡丹江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27日至10月31日,牡丹江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宁安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14日,牡丹江市委巡察组向宁安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引领、提高站位,全面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2020年1月14日,市委巡察组向宁安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共反馈3个方面36个问题。经梳理,将36个问题细化分解,制定整改措施86条,目前已完成36个问题整改。宁安法院党组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整改意识,将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36个问题作为整改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力推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宁安法院及时组织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组织协调和统筹推进;同时,抽调专门人员、组建工作专班,起草形成《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经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后报市委巡察办审批通过,并印发法院各庭(室、科、队)。二是坚持领导带头。法院领导班子成员牢牢把整改工作抓在手上,带头整改落实,并通力协作、各负其责、分头整改,形成了人人有任务,个个担责任的首办问责机制,扎实推进整改落实。三是坚持立行立改。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36个具体问题宁安法院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逐条进行研究,深入分析问题的症结所在,深刻剖析问题存在的思想根源,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把整改措施进行细化和具体化,并将其中能够立即整改的事项进行立行立改,确保整改真落实,问题真解决,作风真转变。
二、问题导向、真抓实改,逐项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一)提高政治思想建设,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要求
(1)着力解决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脱节的问题。
一是认真完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专题学习计划。邀请宁安市委党校教师为全院干警集中辅导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二是制定了《宁安市人民法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切实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工作细则》,并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2)着力解决理论中心组学习虚化的问题。
一是制定完善《宁安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重要内容列入学习计划;二是制定完善了《2020年度宁安法院党组理论学习计划》、《宁安法院党总支关于开展“周五集中学习日”活动的方案》,推动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制定完善《宁安法院党员干警学习笔记调阅制度》,由政工科定期对干警政治理论学习进行签阅并通报,促进学习质量的提升;四是扎实做好年度学习资料归档立卷工作,便于查询利用。
(3)着力解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深入的问题。
一是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完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交流研讨活动,结合自身思想和本职工作深刻查找问题;二是党组成员结合本院、本岗位工作实际,保质保量完成调研报告撰写任务,扎实完成“走流程”工作;三是认真梳理征集问题,形成了问题清单。
(4)着力解决双重组织生活落实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党组书记带头、每名党组成员按照要求完成党课宣讲任务;二是党组成员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时,切实发挥模范带动作用,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着力解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重要文件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院党组班子成员采取分散自学的方式,完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内容的专题学习;二是院党组班子成员以自学的方式,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重要文件。
(6)着力解决落实司法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相关规定,以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实质化、示范化为抓手,科学合理确定院庭长办案比例,深入推动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二是完善办案保障机制,按照“1审+1助+1书”模式,为员额法官配备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三是全面规范司法改革配套文件,按要求全面贯彻落实。
(7)着力解决机关作风整治不彻底的问题。
一是大力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先后制定了《宁安法院执行局关于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实施方案》、《宁安市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强制性措施相关细则》、《宁安市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案件线下查询措施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执行案件评查,加强执行干警思想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深入整治“选择性执行、消极执行、乱执行”等突出问题,确保执行工作公正高效廉洁;二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精简文件会议、改进文风会风,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重在解决实际问题,严控发文数量,能通过电话或小范围会议等方式协调安排的工作,不发文件;三是加大对2个基层法庭和一个巡回办案点的监管力度,结合宁安法院实际,认真制定了《宁安市人民法院法庭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派出法庭的日常管理力度。
(8)着力解决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一是制定完善了《宁安法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党组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加强理论武装,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党组中心组及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定期组织意识形态知识学习;三是确定专人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的专兼职干部;四是按照上级党委要求,制定了《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贯彻落实。
(9)着力解决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意识,制定了《宁安市人民法院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宁安市人民法院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二是挑选政治素质高的党员干警,组建网评机构和队伍,并完善相关机制;三是派专人及时梳理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加强网络舆情监管和处置。
(二)提高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
(10)着力解决抓党风廉政建设打折扣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宁安市人民法院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院党组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在研究“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时,邀请派驻纪检组领导参加党组会议,主动接受纪检监督。
(11)着力解决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科学制定党组成员责任清单,将履行“一岗双责”纳入责任清单,进一步提升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意识,切实抓好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结合宁安法院工作实际,科学设定《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内容,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搞上下一般粗、不照搬照抄上级的内容,做到责任到庭、责任到人;三是强化各班子成员对分管战线干警的日常监督责任。
(12)着力解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准确的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工作,依法依规开展谈话活动,严格规范纪实手册的记录工作;二是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监督执纪相关程序。
(13)着力解决警示教育震慑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对《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深入系统学习,把握精神要义、掌握精神实质,切实增强干警遵守党章、遵守党纪党规的自觉性;二是结合本单位违纪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受到纪律处分的干警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切实发挥教育震慑作用。
(14)着力解决日常监督管理乏力的问题。
一是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增设若干名廉政监察员;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判执行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试行)》,科学制定《法官廉政档案》,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及时纠正,真正把问题发现在源头、控制在苗头,遏制在念头。三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办公面积。
(三)强化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及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审判执行职能履行力度
(15)着力解决党组会议召开时间及内容不合规的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定期按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重点工作,遇有重要和紧急情况时随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二是进一步完善《宁安市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健全党组会议议事内容目录,细化党组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清单,切实规范党组会议议事决议行为。
(16)着力解决“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好的问题。
针对反馈的的问题,制定完善了《宁安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方案》。凡属重大决策等相关事宜,都坚持在党组会上集体讨论,在班子成员充分讨论研究基础上形成决策意见。
(17)着力解决党组书记末位表态执行不严的问题。
把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内在要求》,增强院党组班子成员以身作则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制定完善并严格按照《宁安市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
(18)着力解决选用干部的认可度不高的问题。
一是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对向中院党组推荐的法院副院长、政工科科长人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切实把干警信服、群众认可的干部选上来;二是对非党科员不合适担任职务问题进行整改,及时调整其工作岗位。
(19)着力解决抓党建工作主责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党组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结合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建任务。认真制定了《宁安市人民法院2020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党建工作任务;二是召开专题党组会议,专题学习《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基层法院2020年度党建工作指导意见(试行)》,部署2020年度宁安法院党建工作;三是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党总支书记代表党总支做述职汇报,汇报近年来法院党建工作情况。定期召开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汇报会,听取支部工作情况,提出指导建议。
(20)着力解决执行党组织换届选举程序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认真对照检查支部换届和改选不规范环节,组织学习党支部换届改选工作程序,严格按选举规范程序和操作方法,完成了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出新的党总支成员,并完善记载相关活动记录,做好归档工作;二是按照党建工作相关要求,配齐配强各党支部的纪检委员。
(21)着力解决党务干部配备不足的问题。
一是完成党总支换届工作,配备了新的党总支副书记、专职从事党务工作,院党总支还配备了一名专职党务干事;二是报请市委组织部门理顺政工科领导干部职级。
(22)着力解决“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全面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和上1次党课,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记录,将年度党支部活动手册及时归档备查;二是定期对党支部各项活动记录检查指导,做到记录完整、内容规范工作。
(23)着力解决党员教育管理弱化的问题。
一是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精心制定学习计划,党组成员带头坚持学习,原汁原味学、深入反复学,督促党员利用学习强国加强自学,不断提升政治理论水平;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各党支部书记与党员开展了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增进干警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实施细则》,规范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写实考察工作,力争做到按时写实、规范记录,确保发展党员组织严密,程序规范;四是严格党员管理,规范党费收缴。
(24)着力解决“明哲保身”突出的问题。
一是组织党组班子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全面加强党组班子建设,切实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打造讲团结、敢担当、比奉献、有作为的领导班子;二是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全面落实院庭长办理疑难复杂和发回重审案件制度,按照要求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
(25)着力解决审判管理职责履行有偏颇的问题。
一是规范裁判文书依法上网公开制度,制定了《宁安市人民法院文书上网、二次分案规范》;二是依据《宁安市人民法院文书上网、二次分案规范》,切实规范二次分案工作;三是制定完善了《宁安市人民法院档案管理规定(试行)》,切实做好纸质卷宗归档工作;四是严把标准关,对可由专业法官会议把关的案件不再提交审委会讨论,对非重大疑难案件,坚决不予提交审委会讨论研究。
(26)着力解决审判执行案件质效不高的问题。
一是制定完善《宁安市人民法院审判流程规则(试行)》、《宁安市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规则(试行)》和《宁安市人民法院疑难案件争议问题研讨制度》。民商事专业法官会议对发回的每一起民商事案件都进行评议、分析原因,形成报告和台帐。督促院、庭长积极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切实发挥带头作用和示范效应,提升审判执行案件的质效,切实解决民商事案件发改率高、调撤率低、举证期内缺席开庭审理以及执行案件超期执行等问题,全面提升案件审执质效;二是制定完善《宁安市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执行案件期限的规定》,认真做好执行积案的排查工作和清理力度,切实做到案案有交代、件件有落实。
三、举一反三、巩固成果,持续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实现再上新台阶
1、持续树立“四个意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整改落实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紧密结合起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使整改落实的过程真正成为全面加强法院党的建设的过程。
2、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全面加强整章建制。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党组班子紧抓不放,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对已完成的整改工作,将适时回顾检验整改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结果不走样。对巡察组反馈的涉及全局性、普遍性的问题,通过建章立制加以解决,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具体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
3、持续促进成果转化,推动工作提档升级。坚持以整改促改革、促党建、促审判、促执行、促稳定,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推动法院各项工作提档升级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7895531;邮政信箱:宁安市古塔东街18号;电子邮箱:nafy811@163.com。
中共宁安市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