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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法院邀请行政机关进法院观摩行政诉讼案件

  发布时间:2020-07-31 09:04:19








    为了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切实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7月28日,宁安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治安行政处罚行政案件,并对该案开庭审理情况进行了网络同步直播。宁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宁安市自然资源局、宁安市林业和草原局及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机关单位出席,多人参加旁听。

    该起案件是全某不服宁安市公安局治安行政处罚案,由宁安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吴宝民担任审判长,与行政审判庭庭长杨海鸥、审判员靳来香组成合议庭审理。

    庭审中,法庭围绕宁安市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合法性这一焦点问题,对所作出的决定书的程序是否合法、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依次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并充分发表了意见,陈述了请求。整个庭审过程紧凑有序,规范文明,取得了良好效果。由于案情复杂,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宁安市自然资源局蒋志刚局长表示,通过参加本次庭审加深了对《行政诉讼法》的认识,今后将更好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行政争议。“今天的庭审让我们更加直观地了解到行政案件的庭审程序、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及义务,也为自己今后的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宁安市公安局张甲平副局长说到。

    近年来,宁安市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量总体平稳,略呈上升趋势,但案件多样化趋势明显。宁安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杨海鸥介绍说:“人民法院作为行政诉讼案件的审判机关,对行政争议案件依法进行司法审查和裁判,既是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保护途径,也是对政府行为的司法监督,更是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支持和保障。”行政诉讼案件公开审理既能带来示范效应,又能警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慎用手中权力,同时还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行政机关对法律和民众诉求的尊重,可以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提高政府公信力和依法行政能力。通过本次活动提高了人民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以看得见的方式,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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