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保护环境。守护家园,是每个人的义务和责任。
近日,宁安市人民法院成功审理三起检察院支持起诉的农药废弃物回收的民事案件,通过三起案件审结,对提升百姓环保意识,提高环境法治思维,起到积极的教育及引导作用。
2020年5月,贺某从某服务部购买农药,可当贺某用完所有的农药后,如何处理废弃的农药空瓶成了他的烦恼。这农药是打完了,但剩下的空药瓶应该怎么办,万一随意丢弃便会造成污染,自己真没办法处理,贺某思来想去,解铃还须系铃人,还是要和销售者取得联系,共同解决此事。于是贺某和遇到同样困扰的王某、张某向宁安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要求某服务部协助他对农药废弃物进行回收处理。宁安市人民检察院接到三份申请书后,向宁安市人民法院提起三件分别支持原告贺某、王某、张某起诉的案件。
宁安市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赵娜在接到案件后,迅速联系三个销售单位,说明农药废弃物对大气、水质、土壤的污染,更有甚者直接对人畜安全留下隐患,使生态环境恶化的危害,同时引用并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各方进行普法引导,通过以案释法、答疑解惑,以及耐心细致的调解,三起案件当事人均达成和解协议,三个销售单位均同意回收各农户的农药空瓶及空袋,并当庭回收完毕,至此三起检察院支持起诉案件以各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完毕而圆满解决。
案件虽然事小,但意义重大,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是发展的需要,提高保护环境意识,发展绿色农业生产,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响应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