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通知精神,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宁安市人民法院有关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事项告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宁安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现场办理立案等诉讼事项和接待申诉信访群众,恢复时间视疫情变化另行通知。
二、拟到宁安市人民法院办理立案、提交诉讼材料的,请优先通过黑龙江诉讼服务网(www.hljcourt.gov.cn/ssfw/)、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在手机微信添加“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等线上渠道网上立案。不便网上立案的,建议选择邮寄方式办理。
三、有申诉信访需求的,可通过宁安市人民法院信访办电子邮箱(nafyxfb@126.com)、12368诉讼服务热线语音系统或者邮寄方式进行办理。
四、宁安市人民法院设专人负责处理邮寄立案及信访等事宜,有关立案事项联系人:张玉环,电话:0453-7895583;有关信访事项联系人:张宇卓,电话: 0453-7895587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宁安市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