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3日,宁安市人民法院对6名被告人涉嫌恶势力犯罪的重大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张某某等6名被告人利用宁安市友联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在追讨经营期间的债务时向多名债务人进行暴力讨债,涉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17起,严重扰乱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宁安市人民法院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由党组书记、院长张翼宏担任审判长并主审该案。宁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永琳等4名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指派5名律师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政法机关、扫黑办工作人员及被告人亲属、社会群众等40余人旁听了庭审。
开庭审理过程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及各方争议焦点,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对相关证据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庭审持续2天时间。鉴于该案被告人及其所涉罪名较多,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