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安市某镇某村民委员会的村干部到宁安市人民法院兰岗法庭提起诉讼,起因是村委会牵头帮村民将土地承包给某公司,并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土地的费用非常可观,既能带动本村的经济发展又能提高当地村民的收益。可就在村民们把土地腾出来后,该公司的土地承包费却迟迟未到账。
时至春耕季节,其他村子的村民都开始春耕了,这可急坏了村里的村民和村干部,现在村民是种还是不种土地,合同还能不能继续履行,村民和村干部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村长说:“本想帮村民谋点收益,却不成弄成现在这样,也不知道怎么和村民交代了,请求法庭抓紧时间有个结论,这土地可不能荒废了,这不是简单一家、两家村民收入的问题,关系到村内大量村民这一年的收入”。
兰岗法庭的金庭长接到诉状后,第一时间联系到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约双方当事人到兰岗法庭。因为该案涉及村民过多,影响较大,镇政府十分关注该纠纷,并积极选派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经了解,该公司一方还想继续承包该土地,只是资金还未到账耽搁了一段时间。村委会一方考虑到该公司的与该村委会的合作经营,不仅能给双方带来经济效益,也提高了村民的收入,还想继续与该公司合作。经过法庭的调解,双方自行达成了和解,村委会撤回了起诉。村干部高兴的说:“悬在心上的石头终于落地了,回去也能给村民一个交代了”。
每年的春耕期间是也是土地纠纷多发季,时间紧、任务重,一刻也耽误不得,所以宁安市人民法院兰岗法庭一直秉承着打官司不求人的宗旨服务村民,解决村民纠纷,快办案、办好案,维护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