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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不求人:宁安市法院刑庭适用速裁程序 将“打官司不求人”落到实处

  发布时间:2019-04-22 16:31:18



    近日,宁安市法院刑庭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三起危险驾驶案并当庭宣判。积极贯彻执行上级要求,按标准严格执法,将“打官司不求人”落到实处。

    2018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增设了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由人民检察院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十日内审结并当庭宣判。适用速裁程序的刑事案件,在公诉环节向犯罪嫌疑人送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的行使。对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并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是落实宽严相济原则的体现。速裁案件量刑情节更清晰明确,让被告人充分了解量刑情节的确认、刑期的确定等相关问题,使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真正做到“打官司不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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