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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诉前调解工作力度努力化解当事人纷争

  发布时间:2009-12-08 13:34:49


    为了全面落实 “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民事审判工作原则,进一步提高案件调解工作力度,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兰岗法庭在案件审理的全过程中注重调解工作的同时,在诉前同样重视调解工作。对一些特殊案件及不易化解矛盾的案件不是一推了之,而是能诉前调解就诉前调解,能委托调解就委托调解,使案件没有通过诉讼程序便化解,当事人握手言和,达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近两个月通过诉前调解及委托调解等多种调解形式成功化解了十余件案件。如宁安镇文化村村民王春连赡养案件,五个子女有二人不尽赡养义务。另外,老人年事已高,独自生活,现不能自理,需要子女照顾,但子女没有精力和时间,有的子女又不在身边,难以照顾老人,可老人坚持到儿子家生活。老人说:“养儿防老,现在老了就应该在儿子家由儿子赡养”。针对这一情况,立案法官反复做老人的工作,说明子女没有精力和时间是客观事实,劝老人能不能改变过去老观念,到养老院生活。经过苦口婆心的劝解,老人终于同意。可费用又是个问题,立案法官对来法庭的老人子女当面劝说,对在外地的老人子女打电话讲解,向他们耐心解释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要让老人有安身之地,安度晚年。老人的子女们被法官的真诚和负责所感动,同意将老人送到养老院生活,每人每月按时拿生活费。一场家庭纠纷没有对簿公堂即被解决,老人高兴得流出了热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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