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定于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三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四公判庭公开审理丁广铭与牡丹江名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二〇一八年六月八日
发布时间:2018-06-08 13: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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