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庭排期

宁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定于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上午十时,在本院第一公判庭公开审理柳锁柱故意伤害罪一案。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发布时间:2017-08-25 09:49:29


宁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定于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上午十时,在本院第一公判庭公开审理柳锁柱故意伤害罪一案。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