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定于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原告刘玉祥与被告宁安市石岩镇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纠纷一案。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发布时间:2017-08-18 11:07:24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