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法院针对执行对象多种多样、执行动态千变万化的特点,审时度势,多点出击,转变执行思维,讲求执行艺术,多维度、全方位并用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严惩执行老赖,在执行实践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实行“六查”。针对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转移被执行财产、长期逃避、消极对抗、有恃无恐等执行现状,该院树立效率优先的理念,推行查金融部门以发现是否有存款、查房地产部门以发现是否有不动产、查车管所以发现是否有车辆、查工商所以发现是否有资金抽逃或不到位、查财税部门以发现是否有纳税情况、查交费部门以发现是否有交费情况等“六查”方法,使被执行人难遁其形。
二、强制在先。针对六查出来的情况,该院及时采取强制措施,控制财产,争取主动;同时,及时向协助执行人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拒不协助的,采取限期追回款物、罚款、拘留,向有关部门发司法建议书等方式提高资金到位率。对身份特殊而有恃无恐的一些被执行人,则采取向人大、政法委、政协、纪委发情况通报、司法建议,或者在上级法院的领导下采取提级执行、交叉执行、曝光执行的方式强化结案率。
三、加强刑罚。针对拒不执行法院裁决的犯罪,用足用好强制措施,对确实有财产但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抗拒执行可能构成犯罪的案件,积极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联系,依据《刑法》第313条、314条的规定对涉嫌犯罪的人追究刑事责任。办案过程中,注重证据的收集固定,做到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移送公安机关后,始终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加强沟通联系,交换意见,协调解决有关问题。2015年,该院审理了一起非法处置法院查封财产的犯罪,被告人关某私自处分已经被法院依法查封的母猪及仔猪,被该院判处十个月有期徒刑,沉重打击了无视法院裁判者的嚣张气焰,也是对其他拒不执行法院裁判者的严厉警告。
四、强化宣传。注重办案与宣传相结合,加强与宣传部门联系,重大的执行事项和活动基本上做到报纸上有文字,网络上有身影,努力营造执行氛围,争取社会对执行工作的广泛理解和支持。为做好宣传工作,我院专门交由研究室负责,制定宣传任务,强化宣传责任心,确保了院宣传机制的畅通。
此外,在执行手段上,该院还采取限制高消费、公告执行、审计执行、协调执行、悬赏执行等多种方法,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减轻了法院的执行压力,解决了众多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