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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定于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上午十时,在本院第二公判庭公开审理谷乾犯故意伤害罪一案。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发布时间:2016-06-23 14:20:37


宁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定于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上午十时,在本院第二公判庭公开审理谷乾犯故意伤害罪一案。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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