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定于二〇一六年五月三十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公判庭公开审理谭双文、杨继云与宁安市房地产开发公司、李文生、史文生房屋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发布时间:2016-05-26 10: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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