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庭排期

宁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定于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九日下午十三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公判庭公开审理牡丹江天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黑龙江民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五日

发布时间:2015-10-15 12:35:21


宁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定于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九日下午十三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公判庭公开审理牡丹江天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黑龙江民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五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