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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法院三举措 助推阳光司法

  发布时间:2015-10-10 11:08:29


    为了打造让百姓更加满意的新型法院,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开树公信,宁安法院突出三项措施,切实增强司法透明度,树立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助推阳光司法。

    一是以便民利民为宗旨,打造阳光司法服务平台。宁安法院以便民促公开,畅通民意表达机制。开展法官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活动,通过做好诉讼引导、推行判前释法和判后答疑等方式,保障民意能够充分表达,有效处理。设立官方微博,定期关注网民评论,及时回复网民提出的意见或疑问,主动回应百姓关切问题。

    二是以全面公开为追求,实现阳光司法最大化。宁安法院深化党务公开工作。为了落实干部群众对党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法院将党务工作最大限度地予以公开,即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进行公开。公开形式突出灵活性,根据公开内容和范围的不同,通过会议、文件、公示栏、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和各种新闻媒体等进行公开,也在法院局域网、门户网站公开,力争使法院信息公开做到全方位、无死角公开,确保阳光司法。同时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审理的案件之外,一律进行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允许当事人近亲属、媒体记者和公众旁听。通过开示范庭、现场点评,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直播直录等方式,让公正看得见、摸得着,可定格、可再现。

    三是以各方监督为动力,奠定阳光司法坚实后盾。宁安法院打通监督环节,确保监督有效果。开展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自我评、领导评、群众评“三亮三评”活动,在院来访大厅设立干警信息公开栏,公开监督电话,全体干警亮牌上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民主监督员、学校、社区、街道办事处代表及群众到法院,通过庭审观摩、交流座谈,征询意见建议。同时,把握新闻传播规律,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利用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法院工作动态,开展对话交流,让公众零距离感知司法。

    通过三项举措宁安法院实现外部监督与内部管理的有效对接,全力打造阳光司法工程,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得到百姓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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