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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定于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上午十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二公判庭公开审理胡雪峰犯故意伤害罪一 案。二〇一五年十月九日

发布时间:2015-10-09 10:32:40


宁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定于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上午十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二公判庭公开审理胡雪峰犯故意伤害罪一案。二〇一五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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