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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在宁安召开

发布时间:2009-07-21 22:23:44



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在宁安召开

    5月20日,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在宁安召开。全市各基层法院分管行政审判工作的副院长、行政庭庭长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2008年以来全市行政审判工作,深刻分析了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对当前与今后一个时期的行政审判工作做出了部署。

    会上,首先由中院行政庭庭长苏艳丽传达了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及赔偿会议精神,指出目前行政庭的任务是要加强对国家赔偿法修正案的学习,要保证畅通行政赔偿渠道。同时明确了新形势下要不断创新行政审判工作机制,加快对行政非诉执行工作的制度建设。中院行政庭副庭长李成贵传达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对行政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关于立案、审判、执行的问题进行了明确。宁安法院、绥芬河法院还分别就如何化解原告与第三人民事争议,努力实现行政诉讼的案结事了与如何建立健全非诉执行工作健康发展在会上做了经验介绍。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金鹏做了工作报告,高院长指出,近年来,全市法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和谐稳定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行政审判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显著。特别是去年,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实现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同时也必须清醒的看到,全市法院行政审判还存在一些不足,尤其是对比省内先进地市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并就贯彻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做好今年的行政审判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坚持“三个至上”,保持行政审判工作的正确方向。要树立服务大局观念、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努力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审判制度。二是突出重点,落实措施,促进行政审判工作双效提升。三是大力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推进审判机制和经验创新;要敢于创新、勇于实践;突出抓好重点创新任务,既要抓创新更要抓落实。四是落实上级法院要求,大力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最后中院行政庭庭长杨大森做了总结讲话,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做了具体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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