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定于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七公判庭公开审理王凯与胡国军、张新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发布时间:2015-08-27 14: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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