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庭排期

宁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定于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二公判庭公开审理丛树林犯故意伤害一案。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发布时间:2015-08-27 14:01:29


宁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定于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二公判庭公开审理丛树林犯故意伤害一案。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关闭窗口